文档介绍:科技企业孵化器物业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为加强孵化器内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单价在2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物品,均属此条例管理范围。
。该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人库手续,对入库资产统一制卡并登记。
,采购人员必须对物品的规格、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必须确保质量,并一直负责到安装、调试、使用合格。
,如:计算机、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投影机、电话交换机、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及其使用说明书资料等,由物业服务部固定管理人员管;厂房、空调、水电设备、电梯等公共设施,直接由操作维护人员管理;各员工办公用的桌椅、微机等由领用人各自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经常清点、核对,确保账、物、卡一致。
。各机械设施、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修理。如需报废处理,必须书面申请,分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存档备查。
,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借用者,需经物业服务部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归还。
、经营的主要物质条件,孵化器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维护好和使用好。除正常使用耗损外,凡属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均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水、电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部是孵化器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凡属孵化器水电管理范围的工作,由其行使管理职能。为了安全、有效、合理地加强孵化器的水电管理,更好地协调供、用关系,确保正常的供、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凡接用孵化器配电室供电和总表供水的单位、住户及办公室、经营用房、门面等,均属管理范围。
 
二、实施细则
 
、住户、个人和进驻中心的企业,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启用或引入电源、水源,包括公用供电、供水设施。
。如需要增容,应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增加用电。
、移动表位,均应事先向物业服务部办理手续。
、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物业服务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物业服务部有权停止供电、供水,并不负责今后的安全和维修。
。如造成安全事故,由当事单位和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供水的有关规定,把好安全关对新增容用户,要严格审查,不得超过原供电设计承受能力。物业服务部的管理人员不可在无理论依据下私自做主增容,否则,将追究其安全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谁做主,谁负责。
、用水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保证安全。
 
三、违章处理
 
、用水,物业服务部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根据下述不同情况,结合电业局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对多次违章者,可停止供电、供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除按实际使用日期补收费用外。还要处以一至三倍的罚金。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至少按三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