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
【内容摘要】在我国书法艺术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在历代文化中得到传承是不容置疑的。而如何传可能是我们如今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传承不是一味地照搬、挪用,而是要进行视觉转换。要找到转换的方法,就要借用书法外在的形态和内在的精神,正所谓“形似意到”,这也正是我们平面设计教学中一直要探寻的课题。
【关键词】书法艺术平面设计文字转换
何为书法艺术?首先我们要讲讲中国文字与书法的关系。古有“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在《说文解字·叙》中解释了文字的来由。众所周知,中国文字是由甲骨象形文字发展而来的,历经许多朝代的演变,慢慢发展成庞大的文字艺术体系。中国文字先有实用,后才有审美,在文字艺术中最值得研究的是中国书法艺术,因为只有书法艺术超越了文字最初的信息交流功能,讲究的是一种内在的精神气质以及文字意象之趣。“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这样说道。“唯观神采,不见字形。”此为司马迁的美学见解。
那么什么是书法艺术?书法本身是一种书写艺术以及对书写的研究,书法希腊语的意思是“漂亮的书写”。我们说书法艺术是以文字为载体,通过用笔、结构和章法的表现来体现主体精神和内在意象的抽象艺术。书法的本源是写字,逐渐演变成非理性、非逻辑的艺术符号,其以
“形”为主,借助不同字“形”来表现某种内在精神气韵,形而下的字体和形而上的书道构成了所谓的书法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道、佛思想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道家讲究的是“天人合一”的绝对自由以及对俗世的超脱,而佛家则强调悟,讲究空灵流转、超越自我的境界。这些形而上的东西借助形而下的书法来表现,书法艺术在其表现形式上注重的是“势态”以及“神韵”,可以说书法艺术是一种有生命的符号,一种生命的物化,苏轼认为,“书心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为书也。”也证明了书法有血有肉的生命特征。应该说书法一直是以一种“诗意”的形式存在于我们生活中。
平面设计起源于19世纪晚期的欧洲,特别是英面设计从美术(fine art)领域中分割出来。皮特·蒙德里安被誉为平面设计之父。大约到20世纪80年代这个概念才传到中国,最开始是叫工艺美术,因其与商业联系紧密。平面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通过多种方法和技法将图形、文字、色彩等要素合理地安排在一起,传递某种观念和信息的视觉表现形式。平面设计涉及的范围很广,有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平面媒体广告设计、vi设计、dm设计等。其中文字和平面设计的关系密不可分,可以说文字是平面设计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文字中的点画规律和字间结构实则为平面设计中的结构原理,所以写好了字就能掌握平面设计中的基本规律,比如对比关系、协调关系、韵律关系等。平面设计大师陈绍华曾经说过:
“汉字是中国文化中最具有象征意义的设计课题,值得每一位设计师深入研究。在中面设计,汉字是基础。”
在中面设计中也是不可或缺的,汉字本身既表音又表意的特征,决定了设计者会考虑在设计中用到汉字,因为这解决了平面设计中要求一形多义的问题。由于书法的形式多样,不同的书法体呈现不同的式样,同样也彰显不同的内在意蕴,那么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实则是用有中国韵味和文化气息的文字元素与现代结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