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有关要求和规定,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其他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
第四条评定依据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人,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第六条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参评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参评条件
1) 学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2)科研能力强,符合上一学年“学术创新奖”申请条件者;
3)综合素质高,在上一学年取得一定科研进展并具有较强创新潜力者。
第七条评分标准
1、学习成绩
我院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评审年度平均学分积除以20折算计入综合总评分,博二学生按照评审年度平均学分积除以40折算计入综合总评分;研三、博三学生学习成绩不计分。
2、学术研究
1)学术论文
评审年度以第一作者、北京林业大学署名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不含接收稿),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顶级中文期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社会科学),全文收录一篇计10分;
(2)被SCI、SSCI、A&HCI全文收录,影响因子≤1,每篇记5分,影响因子>1,每篇记分=5×影响因子;
(3)EI、;
(4)CSSCI核心库或CSCD核心库期刊,; CSSCI扩展库或CSCD扩展库期刊,每篇记2分;
(5),(应有会议邀请函原件,论文集原件,且在会上作报告);
(6)在除上述期刊范围外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林业经济、林业经济评论、,此项加分最高为3分。
2)主持课题
评审年度获得并主持的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分;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记4分;其他来源课题和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记1分。
3)科研获奖
以北京林业大学署名的成果在评审年度获奖(有获奖证书,不区分排名),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省部级科技三大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梁希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学术研究得分=学术论文得分+主持课题得分+科研获奖得分
3、荣誉称号
(1)获得全国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