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湿地保护:成就辉煌 任重道远.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湿地保护:成就辉煌 任重道远.doc

上传人:ying_zhiguo03 2015/8/2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湿地保护:成就辉煌 任重道远.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湿地保护:成就辉煌任重道远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不仅为人类提供多种物质和文化产品,而且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湿地因而被誉为“淡水之源”、“地球之肾”、“气候调节器”和“生物基因库”。
我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据2003年完成的全国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包括滨海、河流、湖泊、沼泽等自然湿地,以及库塘等人工湿地。%,%的平均水平,且长期遭受人口急剧膨胀和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严重威胁。
20年前,我国政府以对社会、对人类、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正式加入了《湿地公约》,成为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年来,我国湿地保护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国湿地保护面积大幅增加,以41处国际重要湿地、550多处湿地自然保护区、400多处湿地公园为主体的全国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全国许多重要的自然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重要区域的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一些流域湿地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很多湿地防灾减灾、供水和净化水质等功能得到维护。
我国湿地保护的巨大成绩,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2004年,湿地国际将第一个“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授给我国。2012年,《湿地公约》秘书长安纳达·特尔格先生称:“中国向发展中国家展示了一条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成功道路。”
构建履约管理体系
推动湿地保护立法
自加入《湿地公约》之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湿地保护与履约管理机构逐步建立,为湿地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
1992年,国务院授权原林业部代表中国政府履行《湿地公约》。2005年8月,“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成立。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建立了由国家林业局担任主任委员单位、16个部委局共同组成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此后,各地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纷纷成立。
20年来,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其中《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为湿地保护和利用发挥了作用。14个省(区)也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
为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国务院还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批准实施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印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湿地保护在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
“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明确了我国湿地保护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国家林业局和有关部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的精神,先后编制、颁发和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