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局2018年全民阅读活动总结
今年4月23日,是第23个“世界读书日”。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促成文化阵地功能、舆论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咸宁市民政局踊跃开展多样化、分层次、分类别的阅读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青年读书会进军营”活动。为丰富第5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五?四”青年节,咸宁市民政局拟于5月上旬与武警咸宁市支队联合举办“青年读书会进军营”活动,活动围绕“诵读红色经典?对话革命先辈”主题,以诵读的方式,重温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经典作品,包括散文、诗词、书信等红色经典,着力提升广大青年干部、军人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是用好“支部主题党日”平台。鼓励党员干部推荐经典书籍与段落词句,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交流,调动党支部成员参与阅读活动积极性,汇聚文化交流、凝聚文化力量。
三是印发了《全民阅读进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以鼓励和引导村(社区)村(居)民积极参与读书活动为基点,xx市全民阅读进村(社区)活动做到了明确平台搭建、明确舆论引导作用、明确发挥文化阵地功能、明确活动目的、明确要求形成长效机制等“五个明确”。
四是坚持每季度向全体干部职工推荐一本好书。倡导全体干部职工一月读一部经典,一周写一篇体会,同时增加对哲学类、经济类、社会科学类、文学艺术类的阅读,不断丰富和扩展读书的内容和形式,传承优良阅读传统,促进多读书、读好书阅读风气成为常态。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话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贪污罪(刑法第382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
;
,致使
无法追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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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