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
DD2009-xx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
(报批稿)
中国地质调查局
2009年12月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
(报批稿)
工作编号:12**********
任务书编号:总[2008]05-01-01-5号
项目负责人
:
陈国光
编写人
:
陈、李宝强、向运川、梁晓红
单位负责人
:
陈国栋
总工程师
:
邢光福
提交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提交时间
: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设计书编写 1
5 野外工作方法 3
6 野外定点、重复样、记录和转点方法 9
7 野外样品加工 10
8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 11
9 实验室样品加工 12
10 样品分析及质量监控、质量评估 12
11 数据库与地球化学图编制 18
12 异常查证与评价 21
13 成果报告编写 23
14 汇交资料要求 2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地球化学普查水系沉积物测量记录卡 2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地球化学普查土壤测量记录卡 27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地球化学普查岩石测量记录卡 2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日常(自检、互检)验收登记表(一) 31
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野外观测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二) 32
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室内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三) 32
地球化学普查样品加工质量检查登记表(四) 34
地球化学普查野外工作方法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五) 35
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质量检查汇总表(六) 36
附录E(规范性附录)
地球化学异常登记卡 37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地球化学普查GPS野外使用要求 38
前言
本次《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修订是在91版《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基础上,对我国不同景观区开展的地球化学野外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制、异常评价、成果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全面的修订。
附录A—附录C、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规范由南京地质调查中心负责组织起草。
本规范起草人:陈、李宝强、向运川、梁晓红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 (报批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地球化学普查工作性质与任务、设计书编写、野外采样、样品加工、质量检查、测定元素选择和元素分析测试质量监控、图件编制、异常查证与评价、成果报告及附图、资料汇交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1:50000比例尺地球化学普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496-93地球化学勘查术语
GB/T14839-199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
GB -200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地球化学勘查
DZ/T0075-93地球化学勘查图示、图例及代码
DZ/T0145-94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DZ/T0167-2006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
3 总则
地球化学普查工作主要在重要成矿区带,区域化探、区域物探、遥感圈定的找矿远景区带开展,一般按国际标准分幅进行,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区进行。
地球化学普查采用的方法以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或土壤地球化学测量为主,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气体地球化学测量等方法为辅。在准平原、盆地周边、山前地带、黄土覆盖等浅覆盖区,可利用机动浅钻开展土壤地球化学测量。
地球化学普查主要任务是查明地球化学元素分布特征,圈定并评价地球化学异常;优选找矿靶区,进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同时了解区内地层、岩体、构造等地球化学分布分配特征,为基础地质研究提供地球化学信息。
地球化学普查适用于湿润半湿润中低山丘陵区,干旱荒漠戈壁残山区,半干旱中低山丘陵区,岩溶地区,森林沼泽区,半湿润高寒山区,干旱半干旱高寒山区,高寒湖沼丘陵区(图1)等景观区的基岩出露区及浅覆盖区。
地球化学普查工作包括野外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制、异常查证与评价、成果报告编制等内容。
4 设计书编写
设计书是开展地球化学普查工作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