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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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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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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版本:
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修改记录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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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
修改人
审核人
备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4
第四章管理程序 6
第五章附则 7
总则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障企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经营,确保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强化集团公司作为全集团的“战略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支持服务中心和监督控制中心”的地位,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职能部门)以及直接拥有其资本权益的各类全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基本原则
民主化原则
凡属重大经营决策,在形成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
科学化原则
凡列入重大经营决策的问题,提交讨论前集团公司需进行调查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还需经委员会论证。
规范化
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同时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
涉及集团公司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管理时,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产权代表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机构意志成为成员企业的相应决议。
紧急情况弹性处理原则
凡发生紧急事项,子公司可启动相关决策程序,当事人可越级越权进行止损决策或避险决策,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决策机构直至总经理办公会如实做出专题汇报。
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集团公司各专业咨询委员会
审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书面建议,供决策时参考。
集团公司各委员会执行机构
接收重大咨询事项提案,提交委员会审议;
起草委员会的书面建议,供决策参考。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总经理办公室
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接收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
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并督办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其它职能部门
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负责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签署意见;
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集团公司子公司
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
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将紧急事项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主要包括投资类、经营类与管理类等三类事项。
投资类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集团公司以买卖、交换、抵押、出资、质押等方式处理子公司的权益资本,使权益资本增加、减少或改变权益资本结构;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发行股票、债券、信托受益凭证等有价证券;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新设、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歇业、破产、解散和清算等;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的各项权益性资本投资计划与方案、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以及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经营类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