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关于加快总部经发展若干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28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加快总部经发展若干意见.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8/9/7 文件大小:2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加快总部经发展若干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
(送审稿)
为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牢牢把握“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主线,实现“三个百亿跨越、三项全国领先、三大显著提高,开创生态文明新时代”的五年奋斗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部企业的认定及引进条件
(一)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其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在我县注册成立,年入库税收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
(二)引进企业总部的对象是: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或分公司,以及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着重引进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符合庆元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兴行业的其他领军企业等。
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
(一)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或迁入)庆元的总部经济企业,自注册(或迁入)之日起五年内,按照其对地方的贡献率予以奖励。同时按照企业高管对地方的贡献率予以一定的奖励。
,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率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购买办公用房设立总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设立总部的企业适当给予一定补助。
(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制造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且实缴税金2000万元以上),经企业申请并经批准可优先安排总部用地。
三、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一)加强对总部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县金融办、县经商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总部经济发展布局规划、政策制定、资格认定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成立县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地税局)。
(二)建立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协调解决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总部企业便捷优质服务。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企业,为其全程提供企业名称预核准、企业登记注册等事项代办服务。实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