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局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报告
民政局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报告
根据宝委办〔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涉及农业农村改革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城乡低保清理20**年7月起,我局着力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清理工作,通过三个阶段的进行清理,前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目前正处于自查整改阶段,所有数据待规范管理阶段方能汇总。县民政局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核实、清理排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自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自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已草拟实施方案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于20**年8月17日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各乡(镇)人民政府正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我局将继续进一步加强指导。
三、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实行村(居)民代表评议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通过民主评议的形式,从而实现民主管理由“议事”到“议人”的转变,调动村(居)民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我县55个村均已完善村规民约,2个社区均已完善居民公约,19个集中安置点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均已实现上墙。我县将继续指导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我县依法治村工作,继续抓好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和谐发展工作。
四、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抓住“四型五中心”示范村(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不断完善村(居)的基础设施、加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目前,我局已草拟《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预计9月20日以前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待审定后实施。
民政局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报告
根据宝委办〔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涉及农业农村改革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城乡低保清理20**年7月起,我局着力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清理工作,通过三个阶段的进行清理,前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目前正处于自查整改阶段,所有数据待规范管理阶段方能汇总。县民政局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核实、清理排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自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自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已草拟实施方案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于20**年8月17日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各乡(镇)人民政府正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我局将继续进一步加强指导。
三、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实行村(居)民代表评议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通过民主评议的形式,从而实现民主管理由“议事”到“议人”的转变,调动村(居)民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我县55个村均已完善村规民约,2个社区均已完善居民公约,19个集中安置点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均已实现上墙。我县将继续指导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我县依法治村工作,继续抓好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和谐发展工作。
四、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抓住“四型五中心”示范村(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不断完善村(居)的基础设施、加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目前,我局已草拟《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预计9月20日以前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待审定后实施。
民政局社区改造调研会上的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今天在此参加这个会议,现就民政局涉及综合型社区改造的有关工作及下一步打算做简要汇报。
一、进行综合型社区改造对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影响。20**年以来,我区确定南湖街道沿河社区、滨湖街道明园社区、南苑街道健园社区、兴隆街道积善社区为综合型改造试点社区。通过这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综合型社区改造对社区建设的推动作用已初步显现。
1、增强了居民的社区认同感。我区历来重视社区基础建设,人均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约为每百户16平方米,在南京六城区中最高。结合综合型社区改造,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社区调整,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也解决了部分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老大难问题。目前社区基础设施资源已非常丰富,我区的各个社区基本都建立了社区学校、居民议事室、图书室、书画室、健身房和排练厅等,许多社区实现了若干个“不出社区”。实行了综合型改造的沿河社区、健园社区、积善社区,硬件条件得到改善,环境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小区出新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