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健全食品安全法的思考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如何健全《食品安全法》提出几点建议,旨在为我国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健全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
作者简介:冯灿,河北经贸大学;苗雷,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44-02
一、前言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是人们享有的生存权的有力保障,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直接侵害了人们基本健康保障。为此,我国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食品安全法》,其目的主要是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与可适用性。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缺陷
(一)监管不到位
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执行者,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因为自身利益或地方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甚至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干预执法等,造成《食品安全法》形同虚设,执法活动流于形式,监管工作得不到真实落实。
(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落后
经过长时间的尝试努力,我国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上已经取得明显的成就,但是和国际标准相比,仍然有非常大的差距。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里缺乏一部分重要标准,造成整个标准体系的不完整。例如,和ISO标准和CAC标准比较,国内的果蔬食品标准缺乏一些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及分级标准;对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兽药或农药的残留等指标没有进行全面地设置;当前的食品安全标准更多是产品质量标准,而缺乏产地、生产规程及相应的检测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标准。因此,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会缺乏据以检验和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产生很大的限制。其次,由于我国现有的大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时间较早,由于当时食品工业生产基础差、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的制约,有很多标准往往低于国际上规定的标准。再次,由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进度较慢,一些信息的发布渠道不通畅,对于食品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推广不到位,有些标准缺乏实际操作性等因素的影响,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根据标准执行的情况经常发生,这都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带来很大的影响,使我得不到有效提高。
(三)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如果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一定的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数额。在要求支付赔偿金时,消费者不仅需要证明双方买卖关系存在,而且要证明损害存在、损害程度等和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证明两者买卖关系的存在,其直接依据主要是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单据或销售单据,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往往无法获得购货单据,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处罚力度不够,威慑力度不强
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罚非常严厉。对于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不但要求其停业检查,而且对此施以的高额罚款常常使其关门倒闭。但我国法律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不够,无法发挥法律的威慑、惩罚作用。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