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资报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报废管理,规范报废物资的审批和处置操作流程,确保报废物资的处置残值及时回帐,防止资产流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地市分公司)负责物资报废管理工作及参与物资报废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报废物资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原则,处置工作必须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谨、手续齐全、帐务清晰、监督到位。
管理范围
第四条物资报废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报废,是指因过期、技术淘汰、生产中已不再需要、霉烂变质,且无使用和转让价值等原因导致的各类正常和非正常的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以外的所有物资报废均纳入存货报废管理。
第五条物资报废管理是指对物资报废的申报、审批、回收和报废物资实物处置等环节的控制管理。
第六条物资报废一定要遵守申请审批程序,按照报废管理流程及时办理报废物资的实物回缴,任何部门(地市公司)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转借、变卖、移交他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拆换物资的零部件挪作它用。
第三章职责分工与流程
第七条物资报废管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物资部
物资部作为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物资报废管理制度流程;组织物资报废的相关审批和处置;监督检查报废物资回缴处置情况。
报废物资应由物资部及时办理实物的回缴手续,并登记废旧物资备查簿。
存货及固定资产报废的回收,由料帐员依据审批后的物资报废明细表(见附件一),与该存货或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联系报废存货或资产的拆除和回收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存货或资产的拆运事宜,并办理存货或资产回收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分类备查簿;库管人员依据存货或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接收报废存货或资产实物,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备查簿。
回缴的报废物资按照库房存放要求存放在待报废物资区。
报废物资的处置,物资部必须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对报废物资进行审核及残值评估,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商。
物资报废单项价值100万元以上,一次性物资报废总额500万元以上的,由物资部报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批,其他物资报废按照公司处置流程执行。
物资报废由库管员依据物资盘查表,结合物资库龄和实际质量状况,取得专业部门的鉴定报告后。填写物资报废申请表(见附件三),物资报废申请必须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和物资现状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核,报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物资报废必须做到有物必有帐,且帐实相符。若出现帐实差异,由物资部出具书面说明,简明原由并明确责任。
报废物资处理时,由料帐员按报废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价值(原值、净值)等进行分类整理,填写报废物资处置单(见附件四),经物资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会同财务、专业部门确定处置方案。在处置过程中,须由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执行。
存货或固定资产的报废,由料帐员依据审批后的存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三),填写物资出库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分类备查簿;库管员凭其他物资出库单或工程物资出库单完成实物存放地转移,登记废旧物资备查簿。
报废物资的处置按照集团的规定采用拍卖、竞价、议价等方式处理。
报废物资由物资部统一实施,定期组织报废物资的处置,避免长期存放,浪费人力、物力、增加管理成本。根据报废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