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之际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这次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法治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定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中央全会。这三个“第一次”,充分说明十八大之后以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样一个关系我们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全局,来谋划法治、部署法治、推进法治,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的认识已经达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全会作出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发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动员令。《决定》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历史性文献,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总结新中国成立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历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人治和法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谈不上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甚至有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环境、资源、收入分配、城乡统筹等不少领域的改革牵涉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还是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最佳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这是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只有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的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才能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妥善化解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顺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一”是指一个基本的核心的问题:党和法治的关系。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