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获滨州市政府同意
建筑内无供暖设施不缴费
全媒体记者陆继国报道
晨报滨州2011年8月29日讯去年,本报曾接到过多个涉及暖气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明明车库或地下室没有供暖配套设施,小区物业却强行向业主收取暖气费,这导致了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没有供暖配套设施,该不该收取供暖费用?今日,记者从滨州市物价局获悉,近日,滨州市政府同意了滨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滨价发[2010]172号)。建筑物内不安装供暖配套设施的,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热管网和热源建设费用部分。
据了解,滨州市政府同意将新开工计划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由现行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含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2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170元,增加的20元部分专项用于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建设。按年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和收缴情况,设定3年的征收期限,到期后停止或改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已开工或已建成建设项目凡申请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以及工业企业新建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不做调整。
建筑物内不安装供暖配套设施的,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热管网和热源建设费用部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仍按滨政发[2007]22号和滨政发[2010]32号文件执行。
《鲁中晨报》
车库无暖管也收开口费
文章来源:滨州新闻网点击数: 69 更新时间:2011-9-20 9:11:27
记者雷岩茹实者张润泽报道
滨州新闻网9月19日讯车库不供暖,却要收取暖气开口费。如此做法,引起了小区居民的普遍关注,到底该不该交,怎么个交法,小区居民一时也没了主意。
位于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附近的昆仑小区,冬季取暖设施热力开口缴费的问题引起了小区居民的热议。9月19日上午,记者在彭李办事处西李居委会所建的昆仑小区办公室了解到,小区往年由居委会烧锅炉供暖,今年将由鑫诚热力公司统一供暖,昆仑小区居民需要提前缴纳热力开口费,30元/平方米,、储藏室和车库。
彭李办事处西李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供暖需要缴纳的热力开口费,是以业主房产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35元来计算的,其中包括5元的院内安装费用。”
就滨州市物价局关于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文件,记者联系了鑫诚热力公司的负责人,负责营业部的张总告诉记者:“热力开口费缴费面积是由鑫诚热力公司通过实地抽样调查及居委会提供的房屋图纸来测量计算的。根据滨州市政府最新下发的文件,从6月9日起申请大暖的小区,按照新规定是50元/平方米来收取。但昆仑小区是在两年前就沟通过集体供暖的问题,所以,昆仑小区的热力开口费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按30元/平方米来收取的,、储藏室和车库。”
在昆仑小区的宣传栏前,记者碰到一位正前往小区物业缴费的小区居民李女士。李女士指着墙上西李办事处居委会在9月15日贴出的有关《昆仑小区各户交热力开口费计算面积》的通知告诉记者:“我的房子是151平方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