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
务
标
(一)投标承诺函
致: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锦江区三圣乡农迁房(海桐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文件,我单位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
2、现递交我单位锦江区三圣乡农迁房(海桐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3、我单位完全同意招标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本次招标的方案设计无补偿费。
4、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若因我单位原因导致开标失败、缺席开标会、在开标会上中途退场、中标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设计合同, 元(大写:叁万元)将按规定被没收。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承诺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单位承诺报价为:按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下浮 9 % [其中:①、,,不计附加调整系数和其它设计收费;②、计费额按甲方施工招标时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招标人暂列金额)]计取。
★7、如果我单位中标,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阶段工作时间内及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交相应设计阶段的完整的设计图。
★8、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即按签约合同价的 5 %,以银行转帐的方式)。
★9、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按川府发[2007]14号文、成府发[2007]44号文及成府发[2008]19号文的有关规定,若因我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我单位应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我单位无任何异议。
★10、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完全按投标文件所报设计人员进行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11、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作任何实质性修改,不提出与合同或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任何要求。
★12、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特别说明相关约定。
★1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要求。
投标人: 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9 年 5 月 30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大道武侯别墅一期D-15
成立时间: 2002 年 4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0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
姓名: 冯磊性别: 男年龄: 46岁职务: 总经理
系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2009 年 5 月 30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冯磊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景观所副所长侯雨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有权在锦江区三圣乡农迁房(海桐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承诺函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人: 四川贵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9 年 5 月 30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后页。
技
术
标
(一)企业资信材料
以下相关资料见附在后页。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加盖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正、副本加盖鲜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班子其它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近3年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工程类别及规模
合同金额(元)
1
双流县福山陵园项目
成都市双流县民政局
景观设计,景观工程面积60000
2
成都半边街新居工程绿化项目
成都市武侯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景观设计,景观工程面积43000平方米
备注:工程业绩的设计合同的复印件附后。
(三)主要人员任职一览表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