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如何在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中做到执法必严
论文摘要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大,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存在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使得自由裁量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问题不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应有作用的发挥。本文首先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及其存在的必然性着手,进而分析了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策略。
论文关键词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执法必严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及其存在的必然性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行政自由裁量权属于行政权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行政法学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是基于某些特殊原因的影响,国内外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并未达成一致。
。英美等一些国家认为,所谓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确保行政机关实现公共利益的有效工具。从某个角度上讲,这仅仅属于一种定性的界定,却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
。我国司法部教育司副司长王珉灿在其主编的《行政法概要》中明确指出,但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件的过程中,都可按照自己的判断采取最为合适的方法开展行政活动,这就是自由裁量的行政措施;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名扬在《美国行政法》一书中指出,自由裁量就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自身所作的决定具有较大的自由性,可在多种能够采取的方针中进行自由选择,并按照自己的判断选择采取或是不采取行动。
虽然国内外及不同的专家学者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述都各持己见,但是,大部分观点都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其一,必须在法定限度内;其二,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其三,行政主体必须按照事件的情势并以自身的意志判断做出选择。综上所述,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是:只有以合理行政监控行政自由、以合法行政限制自由行政,才能充分体现出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和作用。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然性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并非偶然,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近些年来,随着服务行政这一理念的提出和深化,行政的范围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行政领域当中,其现已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因如此,行政自由裁量权也随之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当中。从某种角度上讲,它的存在具有法律和社会两大方面的原因。
。就法律的制定而言,其全部都是以过去的某个节点作为参考依据,也就是说法律自制定实施之日起就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这是法律滞后性最为典型的特征之一。目前,我国有很大一部分行政法规制定的时间都比较久远,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而通过赋予执法人员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他们便可以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实施行政行为,这样一来便可以有效地弥补立法上的不足。
。行政效率主要是指在开展行政活动的过程中,以最小的行政
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成果。行政效率原则要求在实际的行政活动中,应当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高的产出。由于行政活动所提供的产品均属于无形的公共产品,而此类产品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会产生出负的外部效益,这样一来便会使第三方乃至社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此时行政机关借助自由裁量的原理便可以对这部分损失予以减少和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