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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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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的方案.doc

上传人:85872037 2018/9/14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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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的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高级职称医师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和医师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河北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鼓励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使用效能,提升全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实现患者的合理分流,改善群众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二、工作内容
(一)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要求
1、医师多点执业含义。本方案中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2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2、执业地点数量。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执业地点。执业医师已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地点名称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师执业地点总数不超过3个。
3、多点执业区域及机构。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本省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只允许医师在上级医疗机构到下级医疗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申请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的医师暂不允许申请多点执业。
(二)申请多点执业医师的条件
1、取得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
3、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4、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6、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
7、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8、近2年内无医疗事故以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
(三)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需提交的材料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向核发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样表附后);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由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
3、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证明(样表附后);
4、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5、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表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医师第一(第二)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近2年无医疗事故或负主要责任医疗纠纷的证明。
三、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
(一)执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审批。同意医师增加执业地点的,通过医师联网注册管理软件注册,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中增加执业地点并加盖注册机关公章或医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