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文件
合研院发人教字[2002]40号
关于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办法
合肥研究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人才引进(含接收应届毕业生工作,下同)工作,根据我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暂行办法:
一、人才引进原则
2002年度人才引进,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对人员队伍的总体要求,符合我研究院八个学科方向的发展和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接收毕业生应以博士、硕士为主体,因岗位工作的特殊需要,可接收少量本科生,不接收大专及其以下学历的毕业生。
二、需求计划
2002年,研究院与各单位经过充分协商,形成了本年度的接收计划(见附件《2002年度人员需求情况一览表》),并予以落实。本年度计划未用完的,经研究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延至下一年度使用。人事教育处不受理计划外的用人需求。接收人员,必须在中国科学院下达给我研究院的编制控制数内。
人才引进工作今后将重点支持八个创新学科方向,研究所领导及八个学科方向负责人,须积极协助研究院做好学科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人才引进工作将满足两个类型岗位的人员需求:创新岗位的招聘以及项目聘用岗位的人员需求。
对本科毕业生、中级及其以下的人员,须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控制非科研方向的进人需求。
今后,每年7月份,各学科方向在充分听取基层用人需求的基础上,向研究院人事教育处申报下一年度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必须经过所领导讨论,并经过所长签字。申报时间截至8月31日,接收计划见附件《用人需求计划呈报表(样表)》),人事教育处统一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结合人才引进的指导意见,予以公布,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落实。
三、考核
对拟接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用。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拟接收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动手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提出书面考核结论(见附件《人才引进面试考核登记表(样表)》)。
考核分两个层面:本科、硕士、博士;中级及其以下人员的面试,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处主持,组成由人事教育处成员、基层用人单位以及若干相关专家(科研方向须科研业务处参加)的联合考核小组面试。副高及其以上人员,由相应的岗位聘任委员会考核。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拟接收人员,在研究院授权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准入手续。体检项目中,心、肝、肺、肾等主要器官的检查必须完全合格。
五、人事管理
研究院根据需要,2002年对部分接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从2003年起,研究院对接收的项目聘用岗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从2002年起,来我研究院工作的职工,到人事教育处报到,由人事教育处出具行政介绍信后,到用人岗位工作。
六、不在接收范围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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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岗位聘任
新接收的人员一般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3-6个月),合同期满,经过双向选择,决定是否续聘。本科生在一年见习期满后,需要进行转正定级考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个别特殊岗位的聘任期限面议。
八、报考研究生
鼓励来我研究院工作的本科生、硕士生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报考与我研究院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合同期满后方可报考合肥研究院以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