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器乐社团规章制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他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与激情,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根据本社团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该章程:一总则1、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2、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3、 “天籟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二社团范围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三、入会条件: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2、 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3、 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入社程序:4、提出入社申请;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四、社团成员权利:1、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3、 参与本社团活动;4、 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2)参加活动权:即“天籟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五、义务:1、 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2、 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7、 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8、 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9、 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六、财务制度: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管理;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大会,由社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