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夹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安全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夹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重点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火情及其他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火情的扑救。(1)在省、市、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县有林单位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2)本预案涉及的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充分发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及群众义务扑火队的骨干作用,采取科学的扑救手段和措施。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员、孕妇和学生儿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且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1)直接威胁乡、镇、村、居民社、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设施安全。(2)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燃烧时间长、面积大,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4)可能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5)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2、: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指挥部成员: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救灾办、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县林业局:协助领导做好火灾扑救指挥,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组成应急扑火指挥部,紧急启动《夹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规划,制定扑火预案,防火物资准备和供应。县人武部:发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防火。做到一旦有火,民兵能迅速投入战斗,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内。县政府办:协调政府各部门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积极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调动扑火力量,协助尽快扑灭火灾,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火场开展工作。积极支持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积极参与现场无线电指挥扑火工作,努力排除干扰,确保火场无线电指挥畅通。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确保城市消防力量的前提下,组织公安消防队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县消防队:负责全县森林火警电话及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扑火战斗,并协助指挥部和公安机关查处火情。武警夹江中队:依据《军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条例》,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县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扑火经费预算、拨付工作。县气象局:及时获得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县救灾办:指导森林防火救灾工作,履行相关职责。县民政局:负责灾民救济工作。县交通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保障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输送。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到达火场抢救医治受伤人员,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游人的森林防火意识,监督风景旅游区火险隐患的整改,制定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措施。县检察院、县法院:及时开展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