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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商标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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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商标法.ppt

上传人:bjy0415 2018/9/15 文件大小:3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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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商标法.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法概述一、商标的概念与特征(一)商标的定义商标一词是外来词,英文表述为brand或者trademark。其中,Brand的含义有二:1、烙印;2、标记。在中国,人们俗称其为“牌子”。商标是世界通用的法律用语,但各国表述不同。通常认为: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由法定要素构成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专有标记。简言之,商标是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界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这项界定表明,商标是一种标志,用于商品上,具有区别性,在当代它是一种可视标志。中国商标法对商标所作的定义是准确的,揭示了商标的本质特征。这项定义与国际上一些通常采用的商标定义也是一致的。国外关于商标的权威性定义据有关资料记载,目前世界上,关于商标“权威性”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有:1、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确定,“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够将一企业的货物和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即能够构成商标;此类标记,特别是单词,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案的成分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任何此类标记的组合,均应符合注册为商标的条件;……这些标记应为视觉上可感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拣选者或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商标使用在商品上,与商品包装上的装璜不同,前者是为了区别商品的出处,是专用的;而后者是对商品的美化、装饰、说明和宣传。据此而言,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