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办法(2017年11月3日常务理事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党的中医药政策,充分体现中医药学术水平,准确反映中医药学术思想,总结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展示国内外中医药最高学术成就与最新研究进展,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在中医药学术工作领域中取得成就的集体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第四条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第二章  奖励范围第五条 参评著作出版时限以当年通知要求为准。第六条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参评著作,包括以下几类::融会国内外中医药学术的最新成就,经过分析提炼撰写的具有新体系、新观点、新方法,并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高度评价的中医药理论著作。:总结中医药实践中的技术与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并能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实用价值较大,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著作。:经过对中医文献的系统研究而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著作。应角度新颖,方法先进,见解独到,对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均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对中医古籍的辑佚、校勘、注释等整理研究著作。应达到本学科的较高研究水平,具有重要的版本价值、学术价值,对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可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中医药学术领域具有权威性,在中医学术积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中医名词术语的规范化及中医学术水平的提高产生重要作用的中医药工具书。国内外中医药学术会议论文集、学位论文集、各类资料汇编;中医药年鉴;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中医药学术著作;各类各级中医药院校教材、教辅读物;中医药译著;中医药音像电子出版物;中医药科普著作;已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中医药著作等暂不列入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的评选范围。第三章  申报要求与评奖程序第七条 推荐渠道: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接受以下单位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及直属单位;第八条 推荐著作要求:(一)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的著作应当知识产权清晰,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二)参评著作除应符合以上基本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立论符合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齐全可靠,论证有力,推理严谨,结论正确。:应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认识,提出的问题具有开拓性和启迪性。能够反映本学科学术水平和发展动向,代表本学科发展前沿。能够反映本学科重大科研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注重理论与实践、当前与长远、高新技术与中医药理论的结合,致力于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尤其要重视填补中医药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领域的空白。:对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实用价值和指导意见,并已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的著作,应当认真填写推荐书,并应当在推荐书中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