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合作业务类别:
□联通在信□炫铃
□彩信业务□ WAP
□ JAVA □互联网应用
□手机电视□语音
□
甲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鉴于条款 3
第二章定义 4
第三章合作模式 4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4
第五章 管理机制 6
第六章工作界面及维护 9
第七章信用评价 11
第八章投诉及违约处理 12
第九章客户服务 15
第十章计费、结算和代收费 17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 19
第十二章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20
第十三章保密 21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22
第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22
第十六章其它规定 23
签署页(此页无正文) 24
附件三信用等级评价 35
附件四分成结算标准 36
附件五 SP信息列表 37
附件六附件粘贴页 40
前言
1、本合作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 ]月[ ]日在湖南长沙订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称“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为[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负责人为[ ]
[ ](以下称“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地址为[ ] ,其法定代表人为[ ]。
适用范围:为行文方便,本协议由正文(以下简称“正文”)及附件(以下简称“附件”)组成。正文和附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适用本协议中相应条款。
本协议正文、附件及对其补充、修改的文本均由甲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或程序生效。
如甲乙双方在未来合作开展本协议项下业务以外的其他增值业务(以下简称“新增值业务”),则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或单独就新增值业务签署协议(文本由甲方提供),或将该新增值业务纳入本协议项下,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鉴于条款
甲方是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公司在湖南的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电信基础网络、增值业务平台、服务销售系统、庞大的客户群。甲方具有充分的权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乙方是一家合法提供增值业务的服务/内容/应用/集成提供商(SP/CP/AP/IS),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资格,并已合法取得下列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号本地备案证明;
物价资费备案证明;
增值业务运行维护资质证明;
增值业务客户服务资质证明;
其他能够证明乙方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其欲与甲方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的资质证明;和甲方认可的满足资质条件、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或测试通过等证明文件。
乙方希望基于甲方的移动通信网络及增值业务平台提供增值业务服务,并具有充分的权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乙方已向甲方有效签署《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或含有类似内容的其他名称的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愿意按照所签署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的责任。
甲乙双方已就合作开展增值业务的合作原则达成共识:双方将本着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基于上述条件,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注重效率的原则,以发展和丰富健康的增值业务为目的,以实现共赢为基础,签署本协议。双方应当以合作原则为根本出发点及合同目的,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中有单独定义,或甲乙双方有其他书面解释,本协议对所有相关用语的定义参见附件一。本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相关词语,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或有权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解释,没有以上文件明确解释的,参考行业惯例解释。
第三章合作模式
本协议项下中所称中国联通增值业务是指甲方与乙方合作,基于中台,共同向甲方用户推出的各类信息服务、应用等业务的总称。
甲乙双方将因合作提供增值业务服务向用户收取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的收取办法、分成比例、计费、结算和代收费等内容见本协议第十章及附件五。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将认可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合作业务及合作模式变更,并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变更。
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应按照该政策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网络及用户资源,为乙方提供接入服务,并负责业务代计、收费。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情况,制定或修改业务规范、管理办法、质量标准及/或服务标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乙方,以供乙方遵守。
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