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实行人脸考勤机考勤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实行人脸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对象
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
二、考勤时间和地点
1、实行每天三次人脸考勤(若上班时间调整,考勤时间随之调整),人脸录入有效时间段为:
上午上班签到:8:00前;下午上班签到:14:30;下午下班签到:17:25后。
2、人脸考勤机设在一楼大厅。
三、考勤机使用方法
1、人像必须在镜框范围内,并与考勤机保持约30—80cm距离处将人脸正对摄像头。
2、保持表情自然,避免闭眼、斜视、头发盖住眼睛。
3、考勤机提示“谢谢”,表明考勤成功。
四、考勤纪律
1、人脸考勤是对全体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的记录和证实,弥补了原来人工考勤时的不足,必须本人亲自考勤。
2、上午上班和下午上下班必须要签到签退,在规定时间签到签退的视为满勤;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签退视为迟到早退;全天少签
两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作旷工半天,一天内既无签到也无签退者,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天。
3、因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或因公出差等导致出勤变动的,需提前一天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临时性事项必须先履行请假、电话请假、事后再办请假手续),履行规定手续后,交局办公室留存备查。
4、中层干部请半天假由分管局长批准、请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局长批准;普通干部职工请半天假由所在的科室队负责人批准、请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分管局长批准。
5、考勤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将上周的人脸考勤机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