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兰州理工大学国防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防生的行为规范,依据总政干部部、总后财务部印发《国防奖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2000]财事字第0641号)、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兰州军区依托兰州理工大学选拔、招收的国防生。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主要由学院、学生处和选培办共同组织贯彻执行,国防生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中的各项条款。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四条国防生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选培办各项规章制度,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学院及选培办赋予的任务。(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修完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非外语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的国防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公共四级;英语专业的国防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专业八级。(五)积极参加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军人作风。(六)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学校公物及一草一木。(七)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着军装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不得搭肩挽臂。(八)不得到酒吧、网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象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严禁涉足不健康场所。(九)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十)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军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十一)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十二)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一节行政例会第五条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星期日下午或晚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是小结讲评一周的学习、军政训练和表现等情况。第六条区队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由区队长主持,主要是总结、讲评和研究区队工作。第七条国防生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由选培办主持,全体国防生参加,主要是部署任务,对国防生的学习、军政训练、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讲评,纠正带倾向性的问题。第二节请示报告第八条请示对本区队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区队长应当及时向选培办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第九条报告对本区队发生的重大情况,区队长应立即向选培办报告。国防生每季度主动向选培办报告一次自身学习、生活和军政训练等情况。报告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第三节  礼节第十条为树立国防生良好的形象,国防生必须有礼节。第十一条国防生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一)每天第一次遇见学校领导、学院领导、辅导员、选培办人员时,着军装时行举手礼,着便装时应主动打招呼。(二)进入校领导、学院领导、辅导员、选培办等办公室,必须先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其它学生宿舍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三)校领导、学院领导、老师、辅导员及选培办人员到宿舍看望或检查时,应当自行起立,有礼貌的迎、送。第四节内务设置第十二条内务设置应当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第十三条内务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使用统一配发的被子、褥子和床单。(二)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三)经常穿用的鞋置于床下的地面上,通常按照拖鞋、胶鞋、皮鞋的顺序从左至右统一放置。(四)衣帽和腰带通常置于床铺上。军衣要按要求折叠整齐,按照军衣、军帽的顺序置于被子上中央,腰带置于床铺一端中央。(五)背包带通常缠好压在床铺一端褥子下面,也可以放于内务柜内。挎包、水壶统一放在内务柜内,摆放顺序、位置应当统一。(六)暖瓶、水杯、墨水、胶水等其他物品的放置,也应统一。(七)维护良好的内务秩序,保持内务整洁。第五节着装第十四条国防生必须按规定着装,衣着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第十五条以国防生身份参加学校或选培办组织的集体活动时,根据选培办通知统一着军装,平时严禁穿戴。着军装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微、肩章、领花等。(二)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国防生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国防生帽稍向后倾。(三)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军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四)着军服不戴军帽的时机与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