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BF—2005—0205合同编号: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〇〇五年八月使用说明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的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为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那个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3)甲方未能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4)甲方未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5)7日内由由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条件。:(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3)甲方未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招标工程已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已审定的工程预(概)算数为准。:人民币元¥元。:(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符合“”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5)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支付。%,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当日。:装修材料进场三日内付至工程总价的55%;工程过半付至工程总价的95%;甲方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