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 1 次询问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11年5月17日9时45分至2011年5月17日10时34分
询问地点北安农垦公安局赵光分局办公室
询问人(签名) 、工作单位北安农垦公安局
记录人(签名) 工作单位北安农垦公安局
被询问人赵德性别男出生日期 1964年7月4日
户籍所在地赵光农场
现住址赵光农场天河小区3号楼302室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联系方式 **********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月日时分到达, 月日时分
离开,本人签名确认: )。
问:我们是北安农垦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证),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有权对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对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民警、鉴定人、翻译人提出回避申请,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补充意见。如果你的回答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会予以保密。以上权利、义务告知,你听明白了吗?有何要求?
答:听明白了,暂时还没有什么要求。
问:你的工作单位、职务?
答:我在赵光农场天河商贸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公司拆迁。
问:邵志中你认识吗?
答:我认识,邵志中在公司是临时的,负责帮助我拆迁。
问:2011年5月2日你跟邵志中在一起吗?一起去过那里?
答:我们在一起,我和邵志中去过一趟玉岗。
问:具体什么时间去的?
答:2011年5月2日14时左右。
问:去玉岗有什么事?
答:去跟史彩云签房子拆迁协议。
问:你与谁一起去的玉岗?
答:有我、赵宏宇、邵志中去的。
问:你谈一下事情经过?
答:2011年5月2日14时左右,我当时和邵志中在一起,赵宏宇给我打电话,说史彩云的对象给他打电话了,要谈史彩云房子拆迁的事,约好在玉岗派出所谈协议,让我们和他一起去玉岗跟史彩云签房子拆迁协议事情,接到电话后,我、邵志中、赵宏宇就一起去了玉岗派出所,到玉岗派出所后,我们等了史彩云一会,史彩云和他对象来了,我看史彩云说话不怎么流畅,我就问史彩云我以前给你打过电话吗?我叫赵德,史彩云说没有打过电话,以前跟我通电话的那女都不是她,是别人。之后,我们就谈拆迁的事情,问史彩云想要多少钱,史彩云说给别人多少就给我们多少,我们就谈妥每平方米给她1500元,加上她家有个仓房总共是63000元,我们又多给了她7000元,一共给了她70000元,她就把协议签了,她把房照啥的就给我们了,签完协议,我和赵宏宇就到外面跟玉岗派出所的人聊天,邵志中跟史彩云以前是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