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温暖工程基金会章程
温暖工程基金会章程
温暖工程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温暖工程基金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建立的,该基金本着为解决员工特殊困难所设立的扶贫助困互助基金。以维护员工利益,为员工办实事为宗旨。为规范行为,健康发展,服务于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温暖工程基金是专门扶助有特殊困难家庭的专项基金,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拔。
第三条温暖工程基金会实行会员制。凡属红庙煤矿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温暖工程基金会,入会会员按年度缴纳会员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互助互利。
第四条温暖工程基金执行借贷原则。无息借贷,责任担保,定期偿还。
第五条温暖工程基金会会员,享有申请资助的权力,享有监督基金使用的权力,同时履行交纳会员费的义务,遵守本章程的义务。
第六条温暖工程基金借贷必须执行本章程,按照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的原则,为全体会员服务,并定期向会员报告基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基金筹措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温暖工程基金库。计划三年内,储备资金达到60万元,其中:首期注入资金34万元,余款逐期注入。具体筹措渠道是:
1、矿每年划拔一定数额资金专门用于温暖工程基金。
2、入会会员每年度一次性交纳会员费30元,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一次性交纳会员费50元。
3、计划外创收资金。
4、接受单位或个人损赠资金。
5、上级划拨资金。
6、温暖工程基金存款利息。
第八条温暖工程基金会在矿工会统一组织下,设立银行专项帐户,建立温暖工程基金会管理小组,负责借贷审批,签定合同,回收注入资金等其它日常管理事务。
第九条三年内每名会员累计缴纳90元会员费,视为温暖工程基金会会员,以后免缴会员费。间隔缴纳按自动退会处理,会员退会、退休、调转或死亡的按累计交纳的数额退还会员费。不计利息。
第三章借贷方式与法律责任
第十条会员需要应急资金时,应首先向本单位工会递交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工会主席核实后,交矿工会填写“温暖工程基金借贷申请表”,由温暖基金管理小组审查后,按权限审批,根据困难程度酌情确定借贷数额。
第十一条借贷手续具有法律效力,标明偿还日期,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逃避偿还,延期偿还者按借贷总额的5%收缴滞纳金。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主席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