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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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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doc

上传人:dlmus1 2018/9/19 文件大小: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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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浦江县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4)
一、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1、2015年产早籼稻2195吨,产地浙江、江西、安徽,分2个标段城东粮库825吨、大许粮库1370吨,要求为圆粒型;具体标段见清单。
2、质量:
按GB1350-2009三等以上标准执行(其中:水分含量≤%、出糙率≥%、整精米率≥%、互混≤%、杂质含量≤%、黄粒米含量≤%、谷外糙米含量≤%、脂肪酸值(干基)≤20mgKOH/100g;无泥芽谷、无生霉虫蚀粒、无陈粮(指不是2015年当年收获的粮食)混入,色泽、气味正常,储存品质均达到宜存指标,基本无虫粮)。卫生指标符合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及国家有关规定。
重要说明:
1、竞得单位供货前须向委托方提供具有资质的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发运早籼稻实物相对应的质量(含按GB2715-2005要求检测的卫生指标)检测报告。早籼稻进仓前由委托方进行水分、出糙率、杂质、整精米率、黄粒米率、谷外糙米、脂肪酸值和新陈度等常规质量检测,常规质量指标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如对进仓检测有异议,委托方与竞得方在现场抽样,送金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以金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测指标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DB12/T245-2005),要求被检样品大米颜色呈浅绿色或浅草绿色,发现有陈粮(指不是2015年当年收获的粮食)混入的按竞得方违约处理,没收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供货时,需派人到接收仓库现场确认入库仓号,并签署仓号书面确认件;若竞得方未到现场签署仓号书面确认件的,则视作竞得方认可委托方确定的仓号;
3、按标的物数量完成送货后,由委托方委托金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统样质量(含卫生指标)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由竞得方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负责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早籼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单位送货时,接收库点对发运到库的粮食质量指标进行初检,初检合格进仓,不合格作退货处理。粮食进仓后接收库点进行统样检测,检测不合格作更换或退货处理,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竞得单位承担。竞得单位送货结束后,接收库点委托金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统样质量检测,若检测合格,则退还竞得方的质量保证金;若检测不合格,由竞得方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负责更换质量要求符合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对统样检测不合格的粮食,若竞得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没收质量保证金用于不合格粮食处理费用;
5、早籼谷入库为散装,提倡散运,如包装采用编织袋,编织袋不计价,,编织袋不退;
6、%的入仓机械损耗。
二、交货时间、方式及验收地点:
交货时间:竞得后三天内开始到2015年8月28日前完成送货,8月29日--9月8日才完成的,收取2元/吨*天滞纳金;超过9月8日未完成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竞得方整个标的物保证金抵作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