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继续医学育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和认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及部,省有关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用成都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医药卫生学会,协会。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项目批准部门分为两级: (一)国家级项目:国家卫生部批准的项目。(二)省级项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项目。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学术条件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 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5、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二)师资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学科专家,并在该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掌握发展前沿,比许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讲座项目报告人必须具备正高级职称。 2、项目师资:一般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比例不少于认可教师总数的50%.外聘教师人数及担任教学时数国家级,省级项目均不得超过任课教师总数和总学时数的1/3、市级项目均不得超过任课教师总数和总学时数的1/%. 第五条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申报表:根据申报下面项目及别分别需填写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第六条项目申报时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是每年12月,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是每年1月,报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教育部524办公室。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报项目,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初审推荐,直接报本院继续教育部524办公室,由继续教育部统一报送四川省继续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第八条项目认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批准部门认可,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和认可;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省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第九条批准项目的有效期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有效期两年,必须按年度如期举办,你在第二年继续举办的需报批准部门备案,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当年未如期举办的的项目将自动取消。第十条批准项目管理(一)项目获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责任人要及时,认真地组织实施,不得无故放弃。(二)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原定的教学时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