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古代的自由恋爱
很多人以为,古代只有包办婚姻,没有自由恋爱。那可是把古人看扁了,古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和自由奔放的浪漫情怀。春秋战国就是自由恋爱的鼎盛时期。在《诗经》里有巨多自由恋爱的故事,有的情侣甚至豪迈地“野合”―月朦胧鸟朦胧的夜里,孤男寡女在野外正大光明地举行party、做爱。传说中,孔子就是父母“野合”而生的。这些古代情侣合则来,不合则去,老自由了。可惜从秦朝开始,自由恋爱就不吃香了。等到西汉时,《礼记》横空出世,自由恋爱被彻底叫停。于是从那以后,对爱情充满美好憧憬的古代男女苦了。
所以说,古代人不是不想自由恋爱,而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都不具备。
先说天时。古代流行早婚,一堆闲得发霉的欧巴桑,经常串个门喝口茶,都能整出一个娃娃亲来。所以,当古代的小正太和小萝莉被养大,刚刚春心萌动时,却早已经告别单身。定亲的男女搞对象不叫恋爱,那叫偷情、外遇、风流。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再说地利。古代的大家闺秀,出门的机会少得可怜。基本只有两种外出机会,一是中老年妇女聚会,如三月三女儿节,赏花会之类,这也是相亲的最佳场所;再有就是去寺庙,打着求神拜佛的名义,女人至少可以放放风。红宝书《西厢记》里写道,张生和崔莺莺幽会的场所就是普救寺。而像红娘这样的热心丫鬟跟熊猫一样稀有,因为给小姐公子牵红线,是要冒着被打死或发卖的高风险的。
最后说人和。如果,一对男女自由恋爱,想在一起,那么一般会发生4种情况。第一种,坚持结婚―这种精神很可敬,但结局往往是被棒打鸳鸯。古代人崇尚孝道,不听父母的话自己找对象属于“不孝”。只要被扣上这个帽子,基本上仕途就到头了。而在男方家长眼里,挑拨儿子忤逆的女人,是狐狸精转世投胎,打死也不能要。
第二种,妥协,纳对方为妾。同意当妾的女人,往往本身地位不高,做妾意味着工作升职。譬如名妓董小宛,和冒辟疆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嫁给他做了贱妾。最后因为伺候这个男人积劳成疾,年纪轻轻就OVER了。还有,因为真爱而委身做妾的,最终被大奶虐死的更是数不胜数。
第三种,私奔。私奔的结局一般都不太好。古代讲究“聘者为妻奔者妾”,一旦选择私奔,姑娘们就惨了,只能一辈子当“小三儿”,受鄙视。哪怕未婚同居生了孩子,也不能母凭子贵当正妻。因为私奔属于“先奸后娶”,孩子是“奸生子”,最没地位的一种。如果姑娘的家里有背景,完全可以告男方“诱拐”,噼里啪啦打一顿板子,然后流放到苦寒之地,不死也没了半条命。
历史上,有两对幸运的私奔夫妻,一对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对是李靖和红拂。卓文君私奔肯定是为了爱,但是司马相如怎么看都像为了钱。怂恿富家出身的老婆当街卖酒,丢老丈人的脸,逼迫人家同意成亲―不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