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
(一)行政管理职能
1、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制定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秩序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收集、统计、汇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报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
2、负责“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的监管工作。对临街两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门前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市容保持、积雪清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同时每年初按时完成《门前四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3、负责城市街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的监管工作。监督各责任单位维护好街路巷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河道及防洪沟、城市出入口、居民区内的环境卫生秩序;
4、负责城市街区范围内乱堆乱放、乱悬乱挂物品,乱贴乱画、乱涂乱喷广告物语,乱扔乱弃废弃物,乱泼乱倒污水,乱摆乱设占道作业,乱停乱靠流动经营,乱撒乱漏、乱载乱运物料,乱喊乱叫噪音买卖,乱播乱放高音扰民,乱搭乱建附属设施,乱践乱踏绿地,乱攀乱折绿化树木,乱用乱损公用设施,乱停乱靠、乱占乱圧人行步道,乱行乱驶特殊车辆(畜力车、履带车等易于污染和损坏路面的车辆)等市面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5、负责对早、夜市的经营秩序及设置进行审批和管理;
6、负责城市各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开据《渣土清运证》,监管责任单位及个人按指定地点、路线清运;
7、负责城区内废品收购站定点设置的审批和日常维护站点内外容貌环境卫生秩序的监管工作;
8、负责人力三轮车年度审批和日常营运秩序的监管工作;
9、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及周边村屯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的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建(构)筑物的监察工作;
10、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商业牌匾、楼体亮化、店外商业庆典促销、道路挖掘、临时亭棚、户外摊点、改门扒窗、店面装饰维修、霓虹灯及彩虹门、大型标语及条幅的审批设置和规范监管;
11、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出入口路面硬化、内外环境卫生、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工地内物料摆放、超时高噪音施工、工地临时附属建设物建设等不文明和不规范施工的监管,同时负责工地竣工后的路面恢复、附属建筑物的拆除等验收工作;
12、履行国家、省、州、市规定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职责。
(二)行政执法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在人行道或非指定地点停放人力车、机动车辆,擅自在道路、广场调试刹车、占压管线、堵路、损坏市政公用设施、标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人力三轮车无证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社会生活噪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参与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权;参与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对废品收购业违规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