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营业场所
负责人
资金数额
(万元)
(万元)
经济性质
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电话
邮政编码
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出资人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出资人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隶属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营业单位名称的,提交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序号
营业场所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2
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变更营业单位的营业场所,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序号
负责人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3
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提交出资人出具的营业单位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序号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4
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序号
资金数额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5
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变更营业单位资金数额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营业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营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第2项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