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4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三人三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椠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②;人行检查、。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③堆放工业炸药、,。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苹、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C,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相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流向管理制度
l、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由县治安大队保安公司危险品专用车运输并负责押运。
2、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公司仓管员进行验收后应从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签注,并在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发放民爆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用人的姓名,并在电脑里输入领取人的指纹。
4、爆破员、安全员领取民爆物品后,立即存放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放进硐内的安全铁箱里、上锁,并设专人看护。
5、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领取的数量不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退回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