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市级环境监控中心
数据传输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技术需求书
二〇〇八年六月
地市级环境监控中心
数据传输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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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背景和目标
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是监督重点污染源是否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的有效手段。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的提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已经成为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
郑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是在2002年6月5日开通的“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中心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96号和环办[2003]10号文件精神以及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污染源要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控制”的要求,结合郑州市环境保护实际扩展建设起来的。该中心于2003年4月开始建设,8月29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环保局联合主持的验收。
郑州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在验收中获得了验收专家的高度评价,认为该“系统建设工程起点高,专业性强,具有超前性、创新性,达到了及时监控、快速反应、准确分析、指挥灵便、快速处置的目的,对全国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为12369环保热线实现全国联网积累了经验。为预防和遏制区域性、流域性环境污染,实施总量控制,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目前在全国环保系统尚属首创。”
2007年7月,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暂行),按照该规范的要求,郑州市环境监控中心的功能及设备部分能够满足要求,但距该规范的标准有不小差距,此次郑州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改造)目标及总体功能为:
(1)能够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
(2)能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数据、自动处理及自动分析数据,实现数字化环境管理;
(3)具有报警系统,能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息;
(4)具备接警后立即处理的快速响应能力;
(5)能够实现远程网络控制现场设备;
(6)能够为本地环境应急指挥提供基础数据;
(7)能够为科学核定排污量提供依据,为实现污染物减排服务;
(8)达到《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硬件设备标准配置要求;
(9)按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要求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到现场的传输;
(10)按照《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进行部门间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
项目建设原则及要求
1. 建设原则
系统总体设计遵循“平台稳定,技术先进,系统完整,结构开放,系统可扩展,网络适应”的总体原则,在设计和开发中坚持“服务人性化、开发平台化、接口开放化、工具实用化”等基本原则,将系统的基本数据、空间数据、矢量数据、多媒体数据和文本数据融为一体。
(1)可行性原则:方案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实施等各方面的因素,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2)实用性原则:实用性是系统的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要使规划设计的系统实用,除了要全面了解技术上的动态之外,更要了解环保总局的实际需求,要做到一切面向应用,要根据环保总局的真正需要确定系统的规模、采用的技术及实施的方式。在这种前提条件下,一定要有开放性和前瞻性的考虑,考虑技术的进步,考虑需求的增长,从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3)可靠性原则:在技术上应该优先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其设计要在安全、容错和备份以及异常处理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以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运行状态。
(4)先进性原则:除了实用性之外,要考虑系统的先进性。
(5)安全性原则:信息资源必须受到保护,防止无授权访问和破坏信息完整性的可能性。必须认真考虑对于数据的损坏或安全机制的破坏所带来的威胁。
(6)统一性原则:统一性包括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和统一接口。设计时要注意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采纳与使用,在没有标准的情况下,用户要参与自有标准的设计与确定,保证系统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系统设计要确定标准代码和标准信息分类编码,规定各系统间数据交换的统一接口,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7)易维护性原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设计,采用易于管理和维护的系统。
2. 建设要求
建设监控中心应对建设规模进行认真的测算,保证满足业务的需求,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影响规模的主要因素有:现场监控点的数量、系统访问的人数、存储的数据量等。在建设时需要综合考虑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员、场地、资金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并按照一下要求及相关要求建设:
(1)《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