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育婴协会天津分会的性质和宗旨
为进一步推广和促进我国优生优育优教事业,努力提高我国人口素质,让全社会了解、认识和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我们欢迎一切关心、支持和从事优生优育和优教工作,拥护我国优生优育优教方针政策和法规的个人、团体、单位参与到我们中来,共同推动我国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事业,培养新型育婴人才,壮大育婴师师资队伍,为育婴师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普及宣传现代科学的育婴知识,改变传统有碍孩子成长发展的育儿观念。最终实现对婴幼儿科学教养的思想和知识深入日常生活,发动全民共同完成健康培育中华民族下一代的伟大使命。让婴幼儿“在快乐中游戏、在快乐中体验、在快乐中生活、在快乐中成长。”
育婴协会的目标和任务
育婴协会的目标: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目标管理方案
(二)依法维护母婴保健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合法权利(三)向群众提供育婴知识的信息和服务。
育婴协会的工作任务:
(一)发动会员带头宣传育婴知识,组织协会全体成员运用各自的特长,在育婴早教行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实行优生优育
(三)深入科学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组织培训,表彰先进,搞好协会自身建设
(四)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促进发展。
(五)接受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六)履行行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监督从事育婴早教人员的执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育婴早教人员职业行为。
育婴协会领导职责
会长职责: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并主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履行协会理事会指定的其它职责。
常务副会长职责:
1、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日常工作,领导执行机构的工作;
2、协助会长召开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协调其它副会长开展工作。
副会长职责:
1、履行会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职责;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育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交调查报告或提出改正工作方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3、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组织协会会员开展育婴早教的宣传和服务活动,在优生优育系统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秘书长职责:
1、协调制定工作方案;
2、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业务培训;
4、负责制定、执行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
5、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具体事务;
6、负责承办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协会会员
育婴协会会员应以持有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群众会员为主。
会员的基本条件: 凡遵守协会章程,热心育婴早教事业。
申请加入育婴协会的个人:须向育婴师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理事会通过成为协会会员。
申请加入育婴协会的组织或单位:须向育婴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通过,成为育婴协会的团体会员。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2、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3、按规定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4、参加协会活动;
5、履行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协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情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