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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全环保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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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全环保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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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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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1日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1日
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严格贯彻全面落实2015年新的《安全生产法》和新的《环保法》和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围绕建设“生态优美、产业发达、宜居宜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环保隐患和事故做到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紧抓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提高员工在生产现场的安全系数,杜绝“三违”现象,坚持安全环保工作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引导员工进一步搞好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范围
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内所有员工及施工的外委单位。
三、考核机构
成立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小组:
组长:熊友文(厂长)
副组长:贾传滨(厂长助理)
副组长:杨新江(生产厂长)
成员:各车间(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主任:殷利剑(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员:冯磊、成宇星及各车间(部门)安全员、环保员。
四、考核原则
1、本细则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提高安全环保工作
管理水平的目标和决心。深入围绕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环保隐患。在安全环保工作无小事,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对各种隐患作出处理。
2、本细则明确了被考核单位为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及外委单位。
3、除安全奖为年终考核外,其它考核按月进行。
4、考核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在月底汇总报厂长及厂考核领导组审核后执行。
5、本细则坚决执行安全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本年度出现重大安全环保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车间部门取消奖励,并个人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种先进评选。
五、考核项目
1、事故及事故管理考核
2、车间(部门)安全组织机构及责任制考核
3、安全培训考核
4、安全作业证考核
5、安全环保检查与隐患整改考核
6、危险作业管理考核
7、危化品储存、装卸环节管理考核
8、现场与“三违”管理考核
9、消防设施管理考核
10、环保管理考核
11、安全环保例会与检查考核
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3、风险管理控制及应急预案演练管理考核
14、外来人员管理考核
一、事故管理
(一)安全奖
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公司会提取一定的奖金进行年终发送。
(二)事故考核
1、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3000元,责任车间绩效免100%,情节严重属渎职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2000元,责任车间绩效免60%。
3、较大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车间绩效免30%。
4、一般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5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车间绩效免10%。
5、未遂事故:视具体情节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6、一般以上事故责任追究,由公司总经会决定。
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三)事故管理考核
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司“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报告及时。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考核500元,报告不及时,考核300元。
2、事故报告不真实,隐瞒事实,考核300元。
3、调查处理事故未执行“四不放过”原则,缺一项考核100元。
4、临时工、外来施工单位及个人发生的安全事故,追究设备部相关责任。
二、车间(部门)安全组织机构及责任制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