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户籍制度是国家制订实施的关于对公民年龄、身份、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变更、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是统治阶级掌握国情民情、制定政治经济政策、实行社会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1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户籍制度是国家制订实施的关于对公民年龄、身份、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变更、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是统治阶级掌握国情民情、制定政治经济政策、实行社会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现行户籍制度产生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抱蛮浓滦眯扰拒箍伟酮批腐以惯域健瞳嗜孩等畴蠕快尉活冰渴浓壹楚鸯熔囤史猪茶翱版较夕哮咖雅燃曝泣寨苹贰砰狄酵位鸳领温模各涝详懊誓憨羊
一、现行户籍制度产生的原因
新中以及社会、政治管理的需要,我国仍然实行有户籍制度。起初,户籍的功能很简单。户口由公安部门或基层政权组织(如乡政府)实施管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登记造册,发放证件。这时的户口与居住地相联系,证明某人某户居住在哪个行政区划。在当时,对户口迁移的限制并不多,不是户口迁移决定人口流动,而是人口流动决定户口迁移。因此,在1954年我国《宪法》中曾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迁徙的自由”,即居住迁移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随后,我国政治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改变旧中国的落后面貌,为了尽快建立我国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我们历史地选择了计划经济制度,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从1957年至1977年间,我国非农资本生成的技术选择趋向资本密集型(即重工业为“重”),这种技术选择降低了劳动力转移的资本弹性,加上发展早期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因素,使愿意向非农业转入的人数大大超过非农业领域所能吸收的人数。在这种情况下,维持系统均衡的办法是构筑择业壁垒。于是,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条例》,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行户籍制度。该户籍制度在实践中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户口的不可迁移性。也就是把城市和农村人口截然划分成两个社会群体,除个别处理的问题外,两者之间几乎不可能合法地互换角色。社会人口既不能自由地从农村迁往市镇,也不能从小市迁到大市。这样,公民所拥有的“居住迁徙自由”这一基本公民权利基本上被剥夺了。那么,为什么这种户籍制度会出现不可迁徙性的特点,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因城乡差别的存在而防止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的需要。控制城镇人口机械增长,是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控制功能。虽然,城市化是世界性趋势,但由于我不高,农村人口基数大,城市化速度过快是国力所难以承受的。由于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别,人民群众在居住地的迁移上存在着一种自发流向,普遍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愿望,如不加以控制,必然会导致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出现“城市过度综合症”。
第二,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维护社会治安,是现行户籍制度的又一项社会控制功能。公安机关通过户籍管理,对成年公民进行分层管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配合乡镇、街道和居委会,对社会进行综合治理,积极消除社会上各种不安定因素。户籍管理部门还在许多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正如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耐在其《短缺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经济是短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