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完好有效状态,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生产中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装置,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厂房配置的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机械转动部分的各种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坑洞盖板、平台护栏、钢梯扶手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限位器、缓冲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等)
三、职责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各种继电保护器、负荷行程限位器,设备上的防爆膜由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管理。
、凡公司区域内的火灾报警装置及各类防火装置、灭火器材、风向标、防雷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由安环部负责管理。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部门、车间负责管理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
、各种安全装置和防护器具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更换,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其他人不准乱动。
、安全装置要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对各种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验、校验。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装置档案,并将检验、校验、维护情况载入。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安全装置确需拆除,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安环部备案。除专职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拆除或检修作业;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