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第一节环境、环境质量及环境影响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的定义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需要有明确的评价对象,因此必须有界定清楚的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定义。这类定义大多出现在世界各国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是一种把环境中应当保护的要素或对象界定为环境的一种定义,它是从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对环境一词的法律适用对象或适用范围所做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环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它是一个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由此可见,环境与其主体相互依存,它的内容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随主体的变化而变化。明确主体是正确把握环境的概念及其实质的前提。
对环境科学而言,“环境”同样是一个决定本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基本概念。“环境”的科学定义应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这里所说的外部世界主要是指:人类已经认识到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与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自然存在体,如高山、大海、江河、湖泊、天然森林、野生动植物等;社会因素是指人类活动的创造物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住房、工厂、桥梁、娱乐设施等各种人工构筑物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其中自然因素的总体称为自然环境,社会因素的总体称为社会环境。
二、环境的基本特性
(一)整体性和区域性
1、环境的整体性:又称环境的系统性,是指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部分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
环境的整体性很明显地体现在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上。环境系统的结构,因各环境要素或各组成部分之间通过物质、能量流动网络以及彼此关联的变化规律,在不同的时刻呈现出不同的状态。环境系统的功能并不是各组成要素功能的简单加和,而是由各要素通过一定的联系方式所形成的结构以及所呈现出的状态决定。比如,水、气、土、生物和阳光是构成环境的五个主要部分,作为独立的环境要素,但是,由这五个部分所构成的某个具体环境,则会因这五个部分间的结构方式、组织程度、物质能量流的途径与规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功能特性。比如,森林环境与沙漠环境,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等。
2、环境的区域性:指的是环境特性的区域差异。比如滨海环境与内陆环境。
(二)变动性和稳定性
1、环境的变动性:是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者两者共同的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万物皆在运动,环境当然也不例外。
2、环境的稳定性:是相对与变动性而言的。稳定性是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的特性,也就是说,环境结构与状态在自然的和人类社会行为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环境结构和状态得以恢复到变化前的状态。变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
资源性与价值性
1、资源性:环境具有资源性。也可以说,环境就是资源。环境首先提供了人类生存所必须的物质和能量,如果环境中的物质和能量供应不足或不平衡,也会危及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
2、价值性:环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人类不断从环境中取得物质和能量。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的进步,一刻都离不开环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三、环境分类
按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是指环绕着人群的空间中,可以直接、间接地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按环境要素分类,自然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地面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生物环境。按理化性质分,自然环境包括: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
社会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改造的自然物质总体,创造的物质生产体系,积累的物质、文化等所形成的环境体系。或者说,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社会环境按环境要素分类,分为物理社会环境,主要指建筑物、道路、工厂等;生物环境,主要指驯养的动物、种植的植物等;心理环境,主要指人的行为、风俗等。按环境功能分为,聚落环境、工业环境、农业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医疗休养环境等。
四、环境质量
环境科学的核心是环境质量。
自然环境质量按理化性质分类包括物理环境质量、化学环境质量和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