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自由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接续关系办事指南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加养老保险
    1未建立劳动关系人员
必备材料:哈市城镇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结算存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2与未参保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必备材料:存档人员工龄、岗位、工种认定表,工商银结算存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办理程序:
    (1)将档案存入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2)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认定解除劳动关系前企业性质、存档人员工龄;
    (3)在工商银行开立结算存折,存入不低于上年度哈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的资金;
    (4)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据实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持上述材料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1初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必备材料: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中心出具的存档介绍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养老保险手册(96年上半年以前参加通过养老保险人员)、失业证(领取失业金人员)、工商银行结算存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2
两次及两次以上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必备材料:上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单据、工商银行结算存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办理程序:
    (1)在工商银行开立结算存折,存入不低于上年度哈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的资金;
    (2)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据实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持上述材料办理。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为:
    户籍在道里区、松北新区的灵活业人员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地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