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
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升级操作手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75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行了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升级操作手册》针对本次升级工作发布。
《福建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客户端的使用分为三类用户,本次升级操作手册分别针对此三类用户,详细介绍升级操作流程。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的选择升级步骤。本次升级为全国统一升级,内容除涉及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内容外,新增“限售股申报”模块。此模块只能在省局大集中征管系统上线地市(泉州、三明、宁德、南平市局,省直征)使用,其他地市仍按照原有流程申报。
一、已使用客户端软件的网络申报用户
步骤一:数据库备份,在升级前请务必做好软件数据库备份工作。软件备份操作如下:
1、确认您的电脑没有连接网络后,进入【易税门户】系统;
2、点击软件左上角【系统管理】下的【数据备份恢复】,选择需要备份的“系统名称”、“数据库连接名”以及备份设置后,点击【备份】,即可完成备份操作。如图1:
图1
步骤二:确认您的电脑连接网络后,进入【易税门户】,系统会自动检测并弹出升级进度条,如图2:
图2
步骤三:等待升级窗口完成升级,软件自动升级完成后系统会重新进入【易税门户】。
步骤四: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模块,点击右上角【关于】,若显示版本号为“”即表示本次升级成功,如图3:
图3
注意:由于本次升级内容较多,在线升级包有10M左右,所以在升级过程中,如果网络环境欠佳,请耐心等待,不要在升级过程中进行强制关闭升级程序等操作。
二、已使用客户端软件的介质申报用户
步骤一:数据库备份,在升级前请务必做好软件数据库备份工作。软件备份操作如下:
1、进入【易税门户】系统;
2、点击软件左上角【系统管理】下的【数据备份恢复】,选择需要备份的“系统名称”、“数据库连接名”以及备份设置后,点击【备份】,即可完成备份操作。如图4:
图4
步骤二:下载或拷贝软件升级程序(三种途径,任选其一)
1、找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对外服务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程序”(以下简称“升级程序”),并将其拷贝到报税使用的电脑,如图5:
图5
2、找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到税友软件公司对外服务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升级程序”,并将
其拷贝到报税使用的电脑,如图6:
图6
3、到税管员处拷贝“升级程序”,然后将升级程序拷贝到报税使用的电脑。
步骤三:解压“升级程序”,然后点击【】,如图7:
图7
步骤四:在弹出的升级对话框中确认安装路径,确认后点击【开始升级】,如图8:
图8
步骤五:等待程序自动完成升级工作,完成后会弹出升级说明,如图9:
图9
步骤六:阅读完升级说明后,点击【关闭】,弹出升级成功窗口,此时软件升级工作完成,如图10:
图10
三、即将使用客户端软件的用户
步骤一:软件完整安装程序的下载或拷贝(三种途径,任选其一)
1、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对外服务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代扣代缴系统安装程序”(以下简称“安装程序”),如图11:
图11
2、到税友软件公司对外服务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安装程序”,如图12:
图12
3、到税管员处拷贝“安装程序”,然后将其拷贝到报税使用的电脑。
步骤二:软件安装
1、解压“安装程序”,双击【】直接进行安装,如图13:
图13
2、选择默认安装步骤即可自动完成安装过程,如图14:
图14
步骤三:易税门户初始化操作
1、双击桌面【易税门户】快捷方式,弹出登录界面,如图15:
图15
2、操作员代码为admin,原始密码123456,完成后点击“登录”,第一次使用会弹出“设置向导”,请根据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通行密码”为税务登记证号后六位,如图16:
图16
3、点击“下一步”,如果是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需要填写“代理设置”,具体内容可咨询单位网管。再点击“下一步”,填写“注册单位信息”。如果电脑能连接互联网,填写完成后会提示“恭喜您,已经完成注册的信息”,点击“确定”就会进入易税门户主界面;否则,会弹出输入序列号的页面,可以拨打省局四部免费电话获取。界面的左侧为功能模块区,【系统管理】模块主要是进行软件基本参数的设置,例如:参数设置、数据备份恢复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模块是本系统主要组成部分,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录入,报表的填写、申报和反馈信息的获取都是在这里完成,如图17:
图17
4、在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