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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破产法和物权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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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破产法和物权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ppt

上传人:fxl8 2013/4/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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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破产法和物权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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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新公司法、破产法和物权法 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1
第一部分 从三部法律看银行从业的基本法律架构
2
交换与法律
交换,是从经济上维系各类主体组成有机社会的唯一纽带
交换,是从经济上维系人类社会从穷到富的唯一纽带
交换的集合构成市场,市场的本质是交换
市场(交换)是分配社会资源的较好选择
交换运行的必要条件:主体保障、权利保障、平等保障
为了保护和促进交换――公司法的产生缘由
为了保护和促进交换――物权法的产生缘由
为了保护和促进交换――债权法的产生缘由
为了保护和促进交换――破产法的产生缘由
是交换(市场经济)的强劲需求,才催发、呼唤出法治
3
银行在社会体系中的特殊角色
是“剩余――交换――专业化――更多剩余”的衍生链条才催生出“钱庄”――银行
银行的传统业务――经营货币使用权
银行的核心角色――社会上最大的、最持久的职业债权人
从法律上看,银行终生都是在同自己的债务人博弈。终生都在尾随着自己的债务人,在物权法、债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构成的网系、丛林之中奔波、穿梭。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些朝夕相处、终生相伴的博弈规则。
这就是银行从业的基本法律架构
4
第二部分 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法律支撑
5
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支撑
行政许可法
证券法
物权法
信托法
合同法
破产法
WTO规则
银行
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法
6
附:信托制度原理
两个分离:所有权与责任、风险的分离
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
三个不可追及: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能追及
信托的制度特征:
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功能―通过制度安排,内生性提升信用等级
专业化财产管理功能―是现代社会进一步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
短期快速社会资源募集功能―巨额资源支配功能
权利形态转化与分解功能―灵活的个性化安排
契约自由与私法自治功能―维护、提升社会发展动力与活力的根本条件
7
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概念与特征
银行为收取酬金或获取其他利益,接受并管理运用委托人(自然人、法人等组织机构)交付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使其得以保值增值的活动过程。
是一种金融行为,其销售的金融产品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是一种高度复杂、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业务;
应当是银行的表外业务;
其管理方式可以具有主动性或被动性,可以多途径、多环节、多手段;可以跨时空、跨地域、跨行业、跨市场;
8
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概念与特征(续)
其管理标的广泛,除货币资金以外,还可以是债权、物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房地产、应收账款等各种财产或财产权利;
可以集合、统一管理不同委托人的资产,原则上应当亲自管理,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或信托给适格第三人协助管理或全权管理;
银行应当对承诺的资产管理义务承担严格责任。
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信托业合作
9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 (例如理财计划)的分类、比较
承担全部本金和利率风险
不承担风险
承诺
承诺固定利率
储蓄存款
(仅供比较使用)
银行风险
(由高到低)
客户风险
(由低到高)
本金
收益
不承担风险
承担全部本金和收益风险
不承诺
不承诺
不承诺
非保本浮动收益
承担本金风险
承担全部收益风险
承诺
不承诺
不承诺
保本浮动
收益
承担本金和固定收益部分风险
承担浮动收益部分风险
承诺
承诺
不承诺
最低收益
承担全部本金和收益风险
不承担风险
承诺
承诺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
最低收益
浮动收益
理财
计划种类
银行保证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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