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和省委、xx市委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抓好2011年公开承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中央要求,开展创先争优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2011年我市实行公开承诺工作总的要求是,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加强分类指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体现先进性、针对性、操作性、简明性、实效性。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建党90周年建功立业上来,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五次会议提出的“转型发展、富民强市”的发展思路、“科学发展大竞赛、创先争优我先行”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在平时工作中学****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
二、承诺内容
共性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学****型、创业型、服务型、创新型、勤廉型”基层党组织,以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个好”,加强“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争当“学****先锋、创业先锋、服务先锋、爱岗先锋、维稳先锋”,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作出承诺。
实事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几件实事。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三个步骤要求,应注重把握党员提诺、组织审诺、会议定诺、公开亮诺、扎实践诺、相互比诺、季度述诺、半年督诺、年终评诺九个关键环节。
(一)公开承诺
党员提诺。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多种调研手段,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落实群众新愿望,回应群众新期待,满足群众新需求作为党员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组织审诺。各基层党组织承诺由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批。审批过程中主要看内容是否符合基本原则,目标、措施、完成时限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切实可行。
会议定诺。党组织对审定的下一级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及时反馈,经下一级组织或党员本人同意后,正式确定承诺事项,并将承诺事项分条列项地填写到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中,由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党组织承诺通过党员会议确定,党员承诺通过支部会议确定。
以上三项均在2011年党员春训期间完成。
(二)认真践诺
公开亮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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