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3
北京市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设备名称
型号
统一编号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产权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拆装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验单位
检验时间
检验报告编号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盖章)
区县建委意见:
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同意予以登记。□
不符合登记条件,不予以登记。□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盖章)
注:1、此表一式三份,区县建委、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2、此表应附规定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