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
一次性告知事项
(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立项批文;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三)项目资金来源相关资料;
(四)施工图纸及会审记录,其中:
,经同意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出图,必须有建设单位和制图单位的签章和意见。
,须附上图纸总目录及每分册的详细图纸目录并盖章,电子版须按图纸目录进行整理。
(五)施工图预算(纸质及电子版),且施工图预算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盖章同意;
(六)工程量计算底稿(纸质及电子版);
(七)地质勘察报告;
(八)招标文件;
(九)确定为EPC、PPP类项目的会议纪要或文件;
(十)相关部门确定借、弃土点的函
(十一)建设单位与预算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记录
(十二)材料询价记录
(十三)是否属于市重点建设项目;
(十四)其它相关资料。
其他说明:
(一)所有资料一式两份,项目审定后一份退回送审单位。
(二)我中心人员对送审资料进行核对清点,如送审项目资料
不齐全,将退回单位重新补充资料,确保项目评审资料齐全后,
正式接件。送审项目方算正式受理评审过程若遇以下情况,评
审时间中断(或终断)计算。
(或设计图与预算书不符)等原因,造成审核工作无法进行,业主需转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或送审单位明确设计图与预算内容相符)后,再重新送审项目资料(或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未送达之前视为评审时间中断,待补充资料送齐后,审核工作继续进行。
(或项目评审过程中业主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业主需重新设计等,导致审核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评审时间终断。
服务电话:6100289
地址:港口区西湾广场环路10号
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
一次性告知事项
(财政性投资项目设计变更评审)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立项批文;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三)有关部门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
(四)原施工图纸及会审记录;
(五)变更后图纸;
(六)预算书(纸质及电子版);
(七)工程量计算底稿(纸质及电子版);
(八)投标文件;
(九)施工合同;
(十)设计变更通知单;
(十一)工作联系单;
(十二)其它相关资料。
二、其他说明:
(一)所有资料一式两份,项目审定后一份退回送审单位。
(二)我中心人员对送审资料进行核对清点,如送审项目资料
不齐全,将退回单位重新补充资料,确保项目评审资料齐全后,
正式接件。送审项目方算正式受理评审过程若遇以下情况,评
审时间中断(或终断)计算。
(或设计图与预算书不符)等原因,造成审核工作无法进行,业主需转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或送审单位明确设计图与预算内容相符)后,再重新送审项目资料(或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未送达之前视为评审时间中断,待补充资料送齐后,审核工作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