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哈飞汽车经销商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飞汽车经销商培训管理工作,理顺业务管理流程,提高经销商培训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经销商的运营能力和哈飞汽车市场占有率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哈飞汽车经销商培训管理工作分为销售公司级、事业部级、经销商内部培训级等三级。
第三条哈飞汽车经销商培训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哈飞汽车销售公司人事资源处培训室(以下简称培训中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哈飞汽车销售公司组织开展的所有针对经销商的培训工作和经销商组织的内部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五条销售公司培训职责
(一)培训中心培训职责
负责依据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全年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的经销商培训计划;负责制定培训相关的制度、流程和符合培训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经销商培训实施和实施后的结果进行追踪,反馈信息并修正;负责制定培训费用的预算提案;负责经销商培训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二)各职能部门培训职责
负责从各专业角度分析经销商的培训需求,制定各职能部门的经销商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写经销商培训相关教材和提供培训师资;培训后按要求填写培训办学登记册报培训中心备案。
第六条事业部培训职责
负责分析经销商的培训需求,并按季度拟定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经销商销售、服务培训;负责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经销商的内部培训工作;负责对经销商培训资料进行整理备案;按销售公司要求完成其它培训工作。
第七条经销商培训职责
通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经销商培训计划并上报事业部;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并按长安公司要求保存和上报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参与长安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认证、大赛等活动;积极配合哈飞公司培训方面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八条销售公司级培训管理
(一)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计划
培训中心于每年末对全国经销商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工作,各经销商应积极配合。通过调查分析,并结合哈飞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下一年度经销商的培训计划。
(二)培训组织实施及培训评估
1、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经销商进行培训,培训前将以通知的形式发给各事业部和经销商。
2、经销商在接到培训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培训回执,并传回培训中心备案。
3、经销商因故不能参加培训,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在培训开始前逐级上报事业部和培训中心批准,未获得批准的经销商必须参加培训。
4、培训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评估:通过培训后参训人员和培训师填写的《培训效果评估表》来评估;通过培训中的书面考试和实操成绩进行评估;通过培训结束一段时间后,对参训人员在工作中行为和绩效表现来评估。
(四)对经销商培训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培训中心根据哈飞公司的实际需要指导经销商的培训工作,并以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经销商的培训工作和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中心将定期对检查和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和C—DOS考核。
(五)培训资料管理
培训中心负责收集经销商培训需求调查的相关资料和由培训中心组织的经销商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教案、办学记载册、考勤表和考试试卷等),整理后建档保存(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第九条事业部级培训管理
(一)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