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为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0〕119号)精神,我所从2010年5月开始在全县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我所对此次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为使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结合元阳县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元阳运政所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我所成立了由所长龙正荣任组长,副所长杨俊为副组长,李建东、张勇、张超、李林为成员的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传达上级部门文件精神。
(一)我所于2010年5月4日组织各股、室、队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县政府和州运政处近期下发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全所职工了解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根据州交通局的要求,我所已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0〕119号)文件复印转发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求企业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0年8月10日至12日,由副所长杨俊带领客运股、综合股相关人员对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元阳分公司)、红元道路运输服务公司、南沙客运中心站、新街镇客运站、元阳县新街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元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信达汽车修理厂、茂源出租汽车公司、元阳县城市电力电动车公司等9户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以下安全隐患:
(一)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元阳分公司。
1、所属部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悬挂线路标志牌,擅自摆设和粘贴起讫地名标志。
2、所属部分客运车辆存在串线经营的行为。
(二)元阳南沙客运站。
进站车辆存在安放小凳的行为,南沙客运站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三)元阳县茂源汽车出租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盖章
2、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
(四)元阳县城市电力电动车公司。
1、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
2、充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3、未安装消防设施。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我所于2010年8月13日下达了《限期整治通知书》,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在8月30日以前进行整改,到时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大稽查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确保客运车辆运输安全,我所从5月份开始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在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