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凤台县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流程图
(行政征收)
依据《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
凤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向全县用人单位发放年审工作通知
用人单位每年3月31日前报送《凤台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及相关年审材料
凤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每年6月30日前审查核定用人单位报送的年审材料
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对未达到规定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以县残联名义发放《凤台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
用人单位收到缴款通知书后,30日内未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缴款手续的,由县残联向用人单位下发《征收决定书》
用人单位收到缴款通知书后,30日内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缴款入库手续
缴入国库
承办机构:凤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服务电话:0554-8220689
监督电话:0554-8220680
凤台县残疾人证的审核和确认
(其他行政权力)
申请人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各2份及4张近期2寸彩照,乡镇残联填写登记残疾人证申请表盖章。
填写残疾人证鉴定表
残疾类别、等级鉴定
县级残联办证大厅
(目测鉴定)
县级制定点医疗机构(医学鉴定)
县残联根据检测结果,核定级别,经
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市残联审批
网上审核(县级残联)
网上复核(市级残联)
制发残疾证(县级残联)
由县残联分乡镇残联每月统一领取
承办机构: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办证大厅
服务电话:0554-8220685
监督电话:0554-822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