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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团镇关于加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补充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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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团镇关于加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补充意见.doc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2018/10/3 文件大小: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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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团镇关于加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补充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团镇关于加强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补充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村民建房的审批,规范批后监管各环节和机制,保护村民正当的建房权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杜绝村民建房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建设等违法现象发生,根据团府〔2011〕61号《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大团镇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镇“三违”整治有关文件精神,对加强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补充如下意见:一、审批、监管的环节和程序(一)村民建房审批由镇规建办和规土所负责,按区、镇有关村民建房的文件精神严格进行审批。审批时间:原地翻扩建和房屋维修以镇审批为准,原地翻扩建每半年审批一次(5、11月),房屋维修每季度审批一次(3、6、9、12月)。移地建房必须取得区规土局用地手续批复,镇规建办每半年审批一次(5、11月),审核通过后将报告上报区规土局办理改“三线”、测绘定界、用地指标等手续。初审要求:村民建房的初审工作由各村(居)承担,基建干部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提交集体讨论,其中移地建房、原地翻扩建报告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房屋维修报告必须经村两委班子表决通过方可上报,各村(居)必须提前一个月将符合条件的初审报告送镇规建办。移地建房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各村自己平衡,获得区土地批复后,村委会必须将土地使用的变化情况报镇农发办,作为扣减相应农田面积和农业补贴的依据。(二)敲桩定位由镇规建办牵头,规土所、镇“三违”办、村(居)建房干部、建房户代表配合。敲桩定位的对象是移地建房和原地翻扩建,房屋维修以原报告中的《敲桩定位表》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查表》为准,不再另行敲桩定位。敲桩定位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后告知,镇规建办牵头实施敲桩定位。有应拆老房的必须拆除老房后才能敲桩定位,村民取得《敲桩定位表》后方可实施建房。(三)告知承诺1、告知村(居)。由镇规建办以汇总表的形式将拟审批的报告告知各村(居),由书记、主任签订告知承诺书,共同承诺抓好汇总表内村民建房报告的批后监管工作,此告知承诺书汇总后上交镇分管领导。2、告知村民。由镇规建办牵头,规土所、镇“三违”办及村基建干部配合,通过集中或一对一的方式书面告知村民建房的注意事项(内容主要有建房的程序、时间规定、安全施工提醒等事项,强调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内容、面积、高度等实施建房,发生违章,村、镇有权严格执法,后果村民自负),要求村民在告知承诺书回执上签字。(四)审批报告的移交镇规建办应及时将审批情况书面移交给镇“三违”办,作为日常巡查和收方的依据,移交内容为《***建房报告汇总表》和每一个报告的原《宅基地调查表》(或《敲桩定位表》)、《村民告知承诺书回执》。房屋维修每季度审批并告知村民取得告知承诺书回执后移交,移地建房和原地翻扩建在实施敲桩定位之后3日内移交。(五)日常巡查和收方由镇“三违”办和村(居)委负责,各自独立进行、互相监督。一旦发现正在施工的建房户,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测量收方,对照镇规建办的移交内容进行认定(如对移交内容有不理解的,及时与镇规建办联系确认)。经测量收方,凡是发现:①无房屋维修报告实施房屋维修的;②无《敲桩定位表》实施移地建房、原地翻建扩建的;③超过《宅基地调查表》和《敲桩定位表》建筑占地和宅基面积实施建房和圈围墙的,一律认定为违章,必须当场制止,并立即告知镇“三违”办负责人。(六)开具执法单并实施拆违由镇“三违”办和镇城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