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党外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
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启发、引导他们政治上要求进步,自愿向党
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
意见、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等程序(要有讨论记录) ,确定入党积
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明确培养联系人。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经常与入党积极
分子谈心,了解其思想情况,每季度接受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
报,对他们进行各方面教育。
4、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定期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
育,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意见要及时填入《要求入
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
5、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每年年底向党(工)委报送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和公示
6、发展对象的产生。
发展对象必须在接受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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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7、发展对象的确定。
( 1 )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了解对拟发展对象意见。 座谈会原始
记录上报党(工)委。团员须听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 2 )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 召开支部党员座
谈会,了解对拟发展对象意见,进行民主推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
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座谈会原始记录上报
党(工)委。支委会讨论形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入《要求
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
8、政审。
( 1)政审内容: 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历史事件中的表现;
家庭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2)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
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 3 )政审主要情况、结论及政审结果形成综合审查报告,并及时
将相关情况填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
9、集中培训。
( 1)每年或每两年由党 (工)委统一组织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为 5-7 天(或不少于 40 个学时);
《
( 2 )培训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入党教材》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 3 )培训要求: 培训结束必须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结
业证书。未经过培训的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发展前公示。
在所在单位或所属地区范围张贴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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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明确监督电话和联系人, 时间不少于 7 天。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1、预审。
( 1)将发展对象的综合审察报告、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思想
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政审材料、 党内外座谈会原始记录、
培训成绩单、 发展前公示情况、 2